12月4日,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由我厅推荐的仲裁处副处长张轩在全省推荐人物中位列前20名,荣获“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张轩,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现任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专职仲裁员、吉林省人社厅公职律师。
一、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升法治思维
自2012年选调参加工作以来,张轩同志一直奋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战线,为提升业务能力和法治思维,她始终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水平,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独立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水平。2013年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更好服务群众,践行法治为民思想,2020年参加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平台,对人社系统各个业务板块的政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利用练兵比武活动的平台,把人社系统法律政策全面梳理、融会贯通,获得团体二等奖和全国“人社知识通”荣誉称号,带动全系统形成学业务、强本领、解民忧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履职尽责,投身法治建设工作
作为专职仲裁员,张轩同志始终坚持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一线,履职尽责,做好省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复核等工作,公平高效及时妥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发挥省本级对下指导职责,加强全省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和办案监督,指导各级仲裁机构妥善处理涉疫情、拖欠农民工工资、新就业形态以及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任职期间全省调解仲裁领域未发生任何重大争议或纠纷,为维护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法治吉林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2021年3月荣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等功,在2023年3月荣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秀公务员。
在经济新常态下,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着案件总量居高不下与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相叠加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争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复杂化,调处难度加大,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张轩同志迎难而上,在2019年起草在全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的通知,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对固定案情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围绕确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工伤保险争议等不同争议类型,确定要素式调查表,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通过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降低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案件审理期限有效缩减,切实提高全省仲裁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提升仲裁服务水平,立项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率先在吉林省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让当事人“零跑动”,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宣传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宣传工作的实效性,通过报刊专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调解仲裁工作,扩大调解仲裁的社会影响力,提升调解仲裁机构的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宗旨意识,热心服务人民群众
基于调解仲裁的业务属性,作为窗口单位,直接面向提供服务的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工作中要始终以共产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践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巩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以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服务环境为着力点,严格遵循为民服务、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塑好形象的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和优质的服务。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轩同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如何能真正发挥仲裁定纷止争的作用,如何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还是要仲裁员做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通过协商调解真正解决矛盾纠纷。张轩同志在办理每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都始终秉承着这样的理念,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也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2021年12月张轩同志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先进个人。
张轩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怀揣着对法治工作的热爱和对和谐劳动劳动关系的追求,始终坚守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办案一线,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高质量发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吉林省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