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定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仲裁一庭(金业大厦二楼)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付秀茹、郝敬香、姚淑杰、闫淑华诉吉林省文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争议一案。
特此公告。
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