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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6-28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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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纠正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省人社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查询划拨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查询划拨工作,明确社会保险费征收和查询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划拨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具体负责,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做好协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互相之间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查询划拨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