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10-27 14:08: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年初以来,吉林市人社局多种措施推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的通知》精神,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自查工作常态化,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一、创新检查方式,规范检查内容。吉林市人社局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认真梳理检查内容,研究设计了6张自查表格: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表、基金存储情况表、医保基金收支情况表、存储情况表、定期存款明细表、活期存款明细表。截至目前,对吉林地区五县(市)、六区及市本级的社保基金开展了9次保值增值自查工作,做到了自查工作系统全面、清晰明了,保障了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力度。吉林市人社局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基金监管实行内部控制制度,即要求各社保基金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内控制度,对社保基金进行科学存储、合理使用。二是基金监管实行报告制度,即要求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定期上报基金收入、支出、结余以及基金存储和保值增值等有关情况。三是社保基金监管实行“一年两审”制度,即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专项检查。

  三、协调部门、机构,建立信息联络机制。吉林市人社与财政、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商业银行等部门建立了社保信息联络机制,要求各部门、机构设立联络人,专门负责社保信息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及补付利息的最新情况。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