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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6-28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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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审计监督工作计划,结合第二季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省厅印发了《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7〕53号),决定于2017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对全省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检查主要采取省级重点抽查,市、县分级核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一次性补缴。通过专项核查,发现和查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经办管理漏洞,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防控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增强基金保发放和可持续能力。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