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1-30 14:57: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企业年金办法》政策宣讲团赴吉林市召开了《企业年金办法》座谈会,并深入当地企业实地讲解和座谈,宣传企业年金政策,派发了《企业年金政策手册》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宣传材料》,详细介绍了企业年金运行案例,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影响,并认真听取了用人单位对企业年金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企业年金办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自身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此次到吉林市进行企业年金政策宣讲,送政策到基层、到企业,是吉林省人社厅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系列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全社会更加熟悉、更好理解和支持企业年金政策,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共同促进全省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养老保险处)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