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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5-18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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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省人社厅的具体指导下,长春市在稳岗补贴发放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长春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6.1亿元,发放稳岗补贴4批次,总计金额3.8亿元,惠及企业1172家,受惠职工40.8万人,切实发挥了稳岗补贴政策的杠杆作用。这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受到了省人社厅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稳岗补贴发放管理机制,为深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确保稳岗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长春市成立了稳岗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人社局主要负责稳岗补贴发放的组织协调、联合认定、登记失业率、督导检查使用等工作,市财政局重点负责联合认定、划拨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市社会保险局负责企业提出稳岗补贴申请、审核相关申请材料、联合认定、及时公示、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是建立联络机制,畅通协同渠道。为确保工作联络畅通,随时能够解决稳岗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指导企业及时申报,我们建立了稳岗补贴发放工作联络机制。在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财政局社保处和社保局征缴处分别指定了责任心强、岗位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时时对稳岗补贴发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点事项、疑难杂症相互沟通、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同时,遇有特殊难以协调处理的问题时,及时上报领导协商解决,从而保证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每批稳岗补贴的联合认定,做到了及时发放。

  三是建立宣传机制,强化政策引导。为了让符合政策企业均能分得政府“红利”,减少企业成本,享受稳岗补贴优惠,及时了解政策,我们一方面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宣传途径更加多元化,打破了过去完全依靠纸媒进行宣传的局限,有效利用现代网络传媒的方便快捷,把稳岗补贴相关文件直接挂到人社网、社保网、掌上客户端、APP等媒介上,进行政策宣传,每年初通过社保网公布稳岗补贴申报通知,扩展了企业知情权。另一方面宣传手段更加多样化,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建立了稳岗补贴发放工作QQ群,将企业HR加入群中,随时对他们进行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并在网上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时解读稳岗补贴政策,指导企业如何申报。由于前期宣传工作到位,仅2015年第一批符合申请稳岗补贴企业就达到219户,发放补贴金额1.4亿元,受惠企业职工达到11.9万人。

  二、严把审核关口,确保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公开透明

  一是严把申报材料关口,做好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的基础工作。我们制定了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明细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职业名册及工资明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企业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计划书和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等。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需提供主管部门(国资、工信、发改等部门)盖章确定的三类企业认定书。社保局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同时明确审核申报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一年度的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上一年度没有发生裁员或本单位裁员不超过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是强化联合认定关口,密切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的部门合作。社保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资料汇总,形成初审意见汇总表并报送人社局、财政局进行联合认定。人社局和财政局逐一复核认定后,出具审核意见,确定补贴企业和补贴金额。针对社保系统里只能计算出正常的退休减员,难以区分辞职和裁员,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裁员率不好掌握这一实际情况,人社局抽调骨干力量,依据社保局提供汇总表中登记的每户企业年初和年末在册人数,来计算人员变动情况,凡是超过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企业,均要求其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去年,在700余家申报企业中就有196家企业存在这一问题,人社局联合社保局及时对这部分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进行了再次复查,最后复查合格后才予以审批。

  三是严格公示发放关口,确保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的公平公正。经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后,由市社保局在门户网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市社保局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对应划拨稳岗补贴资金到企业合法账户中。补贴标准为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今年一季度,我市申请2016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已达285家,金额达1.2亿元,预计稳岗补贴资金将于6月底拨付到位。

  三、强化监管,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一是资金专款专用,严控企业挪作他用。享受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须按照文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明确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项目。其中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不得低于补贴额度的90%。对于挪作他用的用人单位,将不能享受下年度稳岗补贴的相关政策。

  二是提交使用报告,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企业使用稳岗补贴项目要明确,账目要清晰,并及时将稳岗补贴使用情况及效果向人社、财政和社保部门做出书面报告。去年共收到企业使用稳岗补贴情况报告670余份,财务对账凭证1000余份。

  三是加大抽查力度,经办监管能力稳步提升。人社部门协调财政、社保部门成立抽查组,制定检查督导计划,全市重点检查了享受稳岗补贴100万元以上的27家企业。我们先后对益和大药房、一汽集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欧亚超市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实地踏查。通过采取听汇报、查账册、对凭证、看明细的方法,监管稳岗补贴资金使用到位情况。

  四、加强分析研究,激活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内在潜力

  工作中,我们不满足于简单的资金发放,而是通过数据对比和研究,进一步深挖稳岗补贴与促进经济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研究探索,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激活稳岗补贴的内在潜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发放稳岗补贴的4批企业中,涉及受惠行业23个,其中制造业占比32%,批发零售业占比14.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比8.6%,建筑业占比6.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5.5%。今年,我们计划通过人社局“政校联合”的平台,借助在长高校的智力资源,建立数学模型,分析发放稳岗补贴资金的作用。例如,3.8亿元的资金,稳定了多少岗位,减少了多少失业人员,在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的贡献率是多少;同样的稳岗补贴资金,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有什么差别等等。我们相信通过深入的探索研究,势必有助于我市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好稳岗补贴的杠杆作用,更精准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

  长春市的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得益于相关各部门的密切合作,但与省人社厅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兄弟市州的沟通,学习先进经验,弥补工作不足。借助本次会议的东风,把省人社厅的最新要求和部署理解透,改进和加强我市的工作,努力把市失业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