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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7-23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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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人社函字〔2018〕7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6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8〕57号),在全省开展好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宣传氛围,现将《吉林省开展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16日

 

 

  

  吉林省开展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效开展好2018—2020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保障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宣传氛围,拟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新时代工伤保险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可读性,科学、准确、清晰地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宣传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提升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知晓度、推动工伤保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宣传对象

  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各地区、各部门在普法宣传活动中,要重点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及其职工的宣传。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尤其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人社部党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安排。

  (二)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宣传各地工伤保险工作经验、先进做法和有益尝试,宣传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职业健康知识。

  (三)宣传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各地推进政策落地、改革完善管理服务、维护工伤职工权益的先进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

  (四)依法参保缴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五)宣传工伤保险精准扶贫和工伤保险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宣传工伤保险工作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工伤职工自强不息、顽强向上的感人事迹。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工伤保险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每年结合重点工作明确宣传主题,联合有关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主题活动,鼓励各地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伤保险宣传新态势。2018年宣传工作主题要结合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重点工作以及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来开展。

  (二)充分利用“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国家人社部将拓展微信公众号组织架构,加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服务及信息检索功能,增强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权威性、服务性和可读性,各地要及时转载宣传相关信息内容,并踊跃向公众号投稿。

  (三)推行“互联网+工伤预防”。大力推进普法宣传与工伤预防工作有机结合,鼓励各地打造工伤预防APP、线上安全技能宣传培训平台等“互联网+”平台,鼓励相关机构、院校开设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在线课程,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在线宣传培训学习,着力解决工伤和安全生产事故中违规违章操作突出的问题。

  (四)开展“漫话《工伤保险条例》”微动漫展播活动。每周一、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将播放80集“漫话《工伤保险条例》”微动漫。省人社厅官方微信“劳动保障世界”和“吉林人社”将播放30集“漫画《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权益版)”,全面解读《工伤保险条例》,各地要在各类平台积极转播,以适当方式将微动漫送基层、送企业、送职工。

  (五)设计推广工伤保险卡通动漫形象。国家人社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卡通动漫形象设计征集活动,制作推广卡通动漫形象衍生品,打造工伤保险宣传形象特色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工伤保险宣传标识。各地要结合自身优势,充分挖掘设计人才或与相关单位(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工伤保险卡通动漫形象设计征集活动,将设计与宣传活动融为一体,打造独具特色的工伤保险宣传品牌,省人社厅将利用省级媒体平台给以大力支持。

  (六)拍摄投放工伤保险公益广告。国家人社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选工伤保险公益形象大使,与有关地方、有关宣传单位合作拍摄投放工伤保险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的社会影响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寻找适宜人选,推荐工伤保险公益形象大使候选人。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筹备此项活动,拍摄公益广告,省人社厅将利用省级平台给以推广,并向国家级媒体平台推荐投放。

  (七)搭建工伤保险宣传专栏。各地要充分利用本级媒体资源,创造条件搭建工伤保险宣传专栏,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省厅将在厅级媒体设立工伤保险宣传专栏,搭建全省工伤保险信息交流平台。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工伤保险多渠道新闻采集、多途径新闻发布的新闻传播平台,打造工伤保险网络宣传矩阵,推进部省市工伤保险宣传联动、舆情联处、资源共享,形成工伤保险上下协同的宣传格局。

  (八)订购并用好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国家人社部正在围绕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面向企业和广大群众通俗易懂的口袋书、宣传册、彩色挂图等工伤保险宣传材料以及编写权威规范、指导性强的系统干部培训教材,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订购并用好各类宣传资料和教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以往的宣传经验,制作符合本地区情况的宣传材料,提升普法宣传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人社部及省厅关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大局。坚持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围绕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讲清楚、说明白,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宣传工作跟进到哪里。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每年专题研究分析普法宣传工作,每季度专门研究热点舆情工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与有关单位加强合作借助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谁执法谁普法”活动等契机,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全系统上下联动,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合力。

  (三)研判形势,引导舆情。各地要建立舆情交流研判机制,构建工伤保险舆情风险应急机制,及时收集舆情、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对重大舆情风险及时主动报告,及时引导舆情回归理性、回归法制,打好普法宣传工作的主动仗。

  (四)打造队伍,及时总结。各地要以省厅宣传队伍建设为契机,以省厅《吉林人社》、《劳动保障世界》、厅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为平台,着力打造了解工伤法规、熟谙传播规律、善于策划运作的宣传队伍。各地在普法宣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请及时报送省厅工伤保险处,省厅将在省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报送国家人社部工伤保险司。每年普法宣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2018年有关情况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下一步意见建议,请于8月16日前报送省厅工伤保险处。

  联系人:王建朝 陈曦

  电 话:0431-88690729 88690651

  传 真:0431-88690651

  邮 箱:jilingsbxc@163.com

  附件:1.2018年全省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推荐用语

  2.2018年全省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8年全省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参考用语

  1.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

  2.工伤保险,职工的安全之选

  3.工伤保险保平安

  4.工伤事故无情,工伤保险有爱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

  6.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

  7.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8.贯彻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9.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10.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附件2:2018年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