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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9-04-28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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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优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结构布局,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申报条件

  高等院校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军队系统和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除外),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评审排序。各申请设站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评审会,并对推荐学科进行评审排序。届时,省人社厅将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各单位的评审推荐会。

  3.提交材料。各申请设站单位将网络申报材料生成《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须注明),军队系统和涉密单位提交7份,其他单位提交2份,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博士后处(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材料报送地址为: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9楼910室。

  4.汇总上报。省人社厅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履行向国家推荐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全省青年人才培养的高度,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负责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按照时间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单位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要求,确保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申请设站单位要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该申请设站单位评审结果,后果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宝富 叶禾令

  电 话:88690968 88690735

  附件: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4日

附表: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