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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7-04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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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特制定了《吉林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细则》(吉市人社联发〔2017〕16号文件),共五章二十九条,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力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搭建发挥作用平台。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保证“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有章可循、有事可做,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升工作能力、激发工作热情、发挥能动作用、取得工作成效,奠定良好的岗位基础。

  二是实行“导师带徒”制,为每名“三支一扶”大学生指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导师,实行“传、帮、带”,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成长成才。并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党政办、扶贫办、供销社主任助理或团委副书记。

  三是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参与包村扶贫工作。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下乡工作日记展示与评选,向媒体推荐发表优秀日记。

  二、为“三支一扶”大学生解决基本生活待遇。

  一是“三支一扶”大学生需要解决住宿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并承担费用。

  二是包村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照当地差旅费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考核合格及以上“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所在单位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励(上岗当年除外)。

  三、为“三支一扶”工作提供综合保障

  一是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开展服务期内培养培训、交流慰问、宣传表彰、扶贫对接、创业引导等各项专题活动。服务期内有创业意向的,为其提供创业培训、指导和孵化,支持其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是期满考核优秀的,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培树先进典型,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宣传感人事迹。

  三是把“三支一扶”工作提高到民生高度进行宣传和解读,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通过表彰、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和突出业绩。

  四是将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