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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8-10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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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服务业攻坚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6﹞15号)精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决定就全省服务业领军人才奖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我省服务业发展攻坚战略,各地区根据服务业发展实际,在辖区内选拔并奖励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服务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激励更多的人才投身全省服务业发展攻坚战中,为我省服务业发展、为吉林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奖励范围

  我省服务业重点领域中,在引领产业发展、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我省服务业重点领域分类如下:

  (一)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农业服务。

  (二)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地产服务、会展服务。

  三、组织形式

  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当地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评选出本地区“服务业领军人才”,并由当地政府给予相应奖励。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评选条件、步骤、程序、结果要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选工作结束后将评选情况上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区要将评选奖励活动作为落实我省服务业发展攻坚战略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质量。

  (二)严谨评选。各地区要结合区域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标准,严肃流程,扎实推进,切实把辖区内不同领域的服务业权威和带头人物选拔上来。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宣传评选奖励活动的重要意义,发动服务业企业广泛参与,宣传领军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舆论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

  李振波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431-88690929

  邵志强 省财政厅社保处 0431-8855066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7日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