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根据《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实施规则》(2014—2015年)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指导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振波 电话:88690929)
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和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城乡劳动者公平均等享有人力资源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的需要,以增强市场机制的活力为核心,以构建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基础,以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为重点,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实现人力资源服务均等化、效益的最大化,营造人力资源科学开发、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市场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总体目标。十三五末,建立起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法制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竞争有序、行业自律规范、城乡服务均衡的市场环境,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人力资源开发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的整合改革,实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资源的高效融合,建立统一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从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和便利出发,因地制宜地设立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服务场所,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区、县一级建立起统一的公共人力资源交流服务综合性服务机构;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社区(行政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十三五末,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确保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
(二)大力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增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发挥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扶持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型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较大乡镇(行政村)、工业集中区、企业园区等用工较多的区域,因地制宜设立规模适度的综合性或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满足城乡劳动者的服务需求。
(三)深度开发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扶持服务机构调整服务项目结构,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破“大而全”的格局,细化专业分工,形成突出“高端”,普及“中端”,细化“低端”的服务项目体系,满足城乡不同群体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服务需求。鼓励利用新技术、新知识培育高端服务业务的快速成长,提供“专、精、深”的服务产品;强化传统优势服务业务的创新发展,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区域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标志性的服务业产品;开发菜单式服务项目,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标准统一、方式灵活、实现人岗匹配的便捷、高效服务。
(四)指导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共就业服务相结合,采取搭建农民工劳务对接平台、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劳动者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公益性就业服务纳入公共就业政府补贴范畴,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五)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专业化人才培养计划,将其纳入相关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引进项目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其满足城乡一体化建设需求的服务能力。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承担城乡劳动力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责岗位的工作水平,打造一支适应城乡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六)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进程。推进政府及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应用,建立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加强市场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监控人力资源流向。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定期发布政策法规、供求信息分析、用工信息、求职信息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与乡镇人社保障服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确保资源共享服务延伸。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人才测评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等,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实现人力资源服务全程信息化。
(七)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将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资金支持范围,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对人力资源市场基础建设、品牌创建、业务升级、服务产品研发、行业标准制定推广、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建立社会化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有条件的地区也可探索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的高效发展。
(八)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监管。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通过加强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措施,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打击非法劳务中介行为,严肃查处乱设项目收费行为。规范用人单位招聘活动,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和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人社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本地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推进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组织协调。各地人社部门要就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职责,密切与财政、发改、编制、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加强工作督查。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调度和现场查看有关情况,确保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省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