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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6-04-01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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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一句话政策 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权益信息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核心条款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政策网址链接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社保窗口、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 
受理条件 信息完整无误的省内在职参保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办理《个人参保证明》 
申请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线下办理提供不留存,网办身份验证后无需提供) 
咨询电话  
办理网址 吉事办、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