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吉林省现行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吉林省现行市县两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予以公布(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不含不宜公开的项目)。请各主办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及批准的活动周期、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等具体事项,规范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开展。
附件:
1.吉林省现行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2.吉林省现行市县两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吉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