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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5-03-20 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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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百户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27号)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对我省百户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展开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我省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启动以来,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为预防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与非公企业积极协作,搭建了基本的调解平台;相关企业管理者与劳动者依法遵法,建立了畅通的争议预防机制。从总体上看,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措施是有力的,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长春、吉林、白城、延边等市(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调解仲裁机构为企业提供统一的文书和制度,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行一对一包保,跟踪服务。永吉县、敦化市、朝阳区等县(市、区)加强多部门联合推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常到企业了解情况,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化解纠纷。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构建企业文化,有效预防争议的发生,提升了员工对调解工作的认同感、信任感。 

  在此次重点检查评估中发现,各地在开展非公企业预防调解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市(州)对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重视程度和指导力度不够,有的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制度规范以及调裁衔接等方面,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调解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调解员全员培训,大幅度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创新发展。 

  根据评估结果,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决定授予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为“吉林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优秀示范单位”(名单附后)。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1月30 

  吉林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优秀示范单位名单 

  地区 

  企业名称 

  长春市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 

  吉林延安医院 

  长春市 

  吉林省金冠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 

  吉林通博化工有限公司 

  吉林市 

  吉林金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延边州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平市 

  吉林省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公主岭 

  公主岭安宝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市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梅河口 

  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 

  白城市 

  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源市 

  吉林省元隆达工装设备有限公司 

  松原市 

  吉林省秋林集团有限公司 

  白山市 

  白山市板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管委会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紫玉置地有限公司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