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9-04-24 10:08: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根据省政府“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劳动用工管理服务,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开始执行新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

  为做好新形势下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通化县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原则,面向企业,主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零距离”服务企业。一是建立“劳动用工备案”服务群,随时解决企业在用工备案和法规运用方面的问题。二是开展培训班对企业的办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企业用工状况,经办人员“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透过业务经办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奠定基础。

  通化县人社局 可对外公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