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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9-28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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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宣传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十三五”时期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提升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九月中旬,吉林省第一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在松原市顺利举办。松原市充分发挥承办方作用,积极部署、组织协调,邀请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共同做好“送政策下基层,送经验到基层,送方法进基层”的指导服务工作。培训班共计5个县(市、区)人社局劳动关系部门和78个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170人。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松原市人社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办公室、劳动关系科为成员的培训班筹备组,严格按照省厅培训要求,具体负责前期调度各县(市、区)及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情况,撰写并下达培训通知,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参加人员范围,准备培训备品,布置培训会场等常规性筹备工作。另外,为了确保培训顺利召开,多次与参加单位确认参加人员名单,编排座位图,制作学员手册,强调培训要求和会场秩序,力求将培训班筹备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

  深入剖析,细致解读。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唐克介绍了我国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内涵和构架,具体剖析并解读国家、省里的相关政策,重点强调在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背景下,劳动关系部门所承担的艰巨任务,为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提高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政方针的认知和领悟水平。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崔春岩结合实际,从基层工作应用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入手,详细讲解了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基层工作常见问题等方面,通过讲理论、举实例等方式,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地阐述了工作方法和处理问题的技巧,提高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的操作能力和实务能力。

  跟踪指导,强化机制。利用本次培训班的契机,松原市大力宣传最新公布的吉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统一下发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确保劳动关系协调员人人手里有政策,基层劳动关系事务所各个平台有标准。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通讯录、QQ群、微信群,用于做好培训后的咨询解答,沟通协调,便于做好跟踪指导服务工作,同时作为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的沟通渠道,全面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水平,奠定了松原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基础。

  (松原市人社局 张颖丽)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