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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联〔2021〕25号
各级人民法院,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吉林省分行、大型银行吉林省分行、股份制银行长春分行、外资银行长春分行、辖内各法人银行机构: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2021年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