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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9-11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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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松政办发〔2017〕5号)和松原市人社局、住建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行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发放的通知》(松人社联字〔2016〕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实名制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真实掌握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的动态信息和实际工资支付情况,松原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8月28日-9月8日,在全市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集中检查工作,包括施工场地是否开展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施工场地农民工维权举报电话公告牌设置等情况。通过检查,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信息全面真实,夯实了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工作。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