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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5-03-19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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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全省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省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410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79号)和《关于推广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629号)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省联网、数据共享”的指导思想,结合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开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建设目标 

  依托全省各级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在颁布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平台和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建设全省集中式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流程、数据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同时,制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与省级数据中心各类联网监测系统的数据接口标准,建立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管理”。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全省金保工程二期总体规划中,在充分利用全省金保工程现有建设成果基础上,根据工作长远发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 

  2.统一标准,数据共享。系统与金保工程其他业务系统执行统一的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之间数据交换和共享。 

  3.统一软件,规范流程。系统建设采用部颁系统整体技术框架,结合全省业务开展实际,统一建设符合业务实际需要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经办与管理流程。 

  4.统筹兼顾,应用为先。在统一规划前提下,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建设任务。在系统功能上,率先实现对业务经办和管理的支持;在实施范围上,率先开展试点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在试点地区系统应用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系统功能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建设模式 

  在省厅数据中心部署全省集中式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由省厅负责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管理员的权限分配。系统应用范围覆盖省直、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以及所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各地依托全省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应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业务经办和管理。 

  三、建设内容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理子系统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规定》对投诉、举报、主动巡查、应急突发事件等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实现电子化管理。 

  (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子系统 

  按照行政范围、行政层级进行网格划分,对所管辖的地域进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覆盖全部用人单位。 

  (三)电子地图管理子系统 

  根据监察网格划分,应用电子地图管理系统实现网格和单位信息的科学管理。 

  (四)监控预警管理子系统 

  根据监察监控指标,定义不同预警等级的预警指标,结合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监察监测信息对用人单位进行预警等级划分。依据预警等级有针对性对所管辖的单位进行主动巡查任务分配,实现防范为主、办案为辅的监控预警管理。 

  (五)网上举报投诉与书审管理子系统 

  依托互联网,实现网上举报、投诉与书审管理。 

  (六)移动监察办案管理子系统 

  应用平板电脑、手机、便携式打印机等现代化移动终端设备,实现移动监察办案管理。 

  (七)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子系统 

  依托电子地图、电子屏幕对管辖范围内案件、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监控和应急指挥。对于重大事件,通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人员指派、事件核实、案件指派等业务管理。 

  (八)决策分析管理子系统 

  根据案件信息、单位信息、单位监察指标信息、主动监察信息、网格动态监控信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决策分析管理。 

  四、建设阶段 

  (一)项目启动(20134月) 

  落实组织分工及整体工作计划安排,下发《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对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具体的网格数据采集、网络硬件准备、机构人员数据准备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对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对本地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领导,做出具体安排。 

  (二)需求调研(20134月~5月) 

  需求调研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省厅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牵头完成全省各类文书表单统一样式制定和统一业务流程编写;试点市业务骨干登录测试系统,熟悉应用;厅信息管理中心和系统承建方完成《需求纲要(基本稿)》、《需求规格说明书(基本稿)》、《需求调研问题列表》的编写。 

  第二阶段:省厅劳动监察处、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试点市业务骨干、厅信息管理中心和系统承建方人员,以统一文书和业务规范,结合部颁系统软件进行封闭集中讨论。 

  第三阶段:需求评审确认。 

  (三)设计开发(20135月~7月) 

  根据系统分步实施的安排,先期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电子地图应用等功能设计开发工作。然后完成网上举报投诉与书审、移动监察办案、应急指挥中心、决策分析等功能设计开发工作,最终完成相应功能的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 

  (四)部署实施(20136月~9月) 

  系统部署实施分两次完成: 

  第一次部署实施:6月底在省厅数据中心部署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中间件系统、数据库系统以及地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同时向部信息中心申请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激活密钥。7月份完成省直、试点市系统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8月份完成其他城市系统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 

  第二次部署实施:8月底在省厅数据中心完成网上举报投诉与书审、移动监察办案、应急指挥中心、决策分析等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9月份完成全省网上举报投诉与书审、移动监察办案、应急指挥中心、决策分析等功能系统应用推广工作。 

  (五)系统验收(201311月~12月) 

  系统稳定运行后,由项目领导小组专家和承建方共同组成一个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网络硬件设备准备 

  6月份之前,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县(市、区)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购必要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和打印机(计算机标准配置为:CPU 主频 2GHZ/1G内存/IE8; 推荐配置为:CPU双核主频2.5GHZ/2G内存/IE8),并分别完成各自所辖的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连通工作。 

  (二)数据采集 

  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基础工作,包括以下四项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1、网格数据采集 

  各级人社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人员采集网格和网格人员信息,并在6月底前整理成电子文档。统一的电子文档格式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栏下载。并组织专人负责在当地纸质地图上划分各个基层网格的位置,标明具体的街、路名称。系统承建方负责做好技术配合工作。 

  2、经办信息采集 

  经办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省直、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要在4月底前分别整理成电子文档。统一的电子文档格式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栏下载。在系统培训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入工作,并由省及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系统管理员完成各级机构和经办人员系统授权。 

  3、基础信息采集 

  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参保情况信息等。各级监察人员按吉人社办字〔2012131号文件要求,核实采集用人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在系统上线运行2个月内完成采集、录入工作,并持续完善和更新。 

  4、案件信息采集 

  在系统运行之前的案件信息,根据省直及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监察机构的实际情况,在系统上线运行后,需由经办人员补录。在系统运行之后的案件信息,由经办人员直接录入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各项协调工作。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工作机构。 

  (二)明确各级人社部门职责分工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由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组成,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负责对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方面的需求整理、确认和系统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厅数据中心硬件环境搭建、系统部署和运行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数据查询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完成与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连通工作。 

  2、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市(州)数据中心向所辖区和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网络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必要硬件设备的购置工作;负责组织本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工作。 

  3、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县(市、区)网络中心向所辖乡镇和经办机构的网络铺设工作;负责县(市、区)本级和所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必要硬件设备的购置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本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所辖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员或协管员做好相关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4、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站) 

  负责对网格内有关单位及人员基本信息、案件信息等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三)建立系统应用情况通报制度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从4月开始在每月月底前要对本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含硬件建设、数据采集、业务经办、案件办理、系统应用覆盖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整理和通报,督促并指导各地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地年底“两网化”建设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附件: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成立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 泽  

  副组长:孟祥利 陈新锁 何树峰  

   员:孙家宇 姜威远 宿志远 

  李永新 杨继江 段永军  

  工作职责:负责系统建设期间重大问题决策,与有关业务部门协调,督促指导并组织系统项目建设实施、测试、培训、应用和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两网化”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厅劳动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省系统推广应用计划,协调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建设差异性需求调研、需求设计评审、政策与业务流程制定和解释、数据准备和正式应用等工作;负责省厅系统运行环境准备,经办信息和参数维护,系统软件维护,应用系统软件维护,应用问题收集及整理,与技术开发商衔接沟通等。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