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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规定,将2家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都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等情形,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附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共2条) | ||||||||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 | 列入名单事由 | 涉及金额(元) | 列入日期 | 认定部门 |
1 | 松原市联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220721744550996X | 张栋梁 | 222304****0219 | 拖欠104名工人工资200万元 | 2000000 | 20190110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松原市怪车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220700MA1701UM9T | 刘跃 | 220721****0038 | 拖欠11名工人工资16.7150万元 | 167150 | 20190130 | 吉林省松原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