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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5-03-19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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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震慑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人社部劳动监察局要求,各地需报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办理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理案件情况要求 

  2014年各地办理的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情况(见附件《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关于报送典型案例要求 

  (一)案例范围 

  2014年法院判决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二)案例内容 

  1.基本案情,要求事实清楚,条理清晰; 

  2.案件处理情况,要求移送、立案、起送、判决各环节完整,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法律依据充分明确,法院判决结果明确。 

  (三)案例数量 

  各地可上报1-2个典型案例。 

  市(州)级人社部门需将本级和所属县(市、区)情况整理汇总后一并报送,并加盖公章。如无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情况,或无符合要求的典型案例,请上报有关说明并加盖公章。各地请于1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传真文字版报至劳动监察处。 

  联系人:杨继江 

  联系电话:88690647(传真) 

  电子邮箱:jlsrstldjcc@126.com 

 

  20141127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