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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4-20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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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及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决定于2017年2月初至3月下旬以“促进转移就业 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在全省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为服务对象,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就业扶贫”活动。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字〔2016〕20号)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当地扶贫办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台帐,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做到“六清”,即“个人基本情况清、转移就业情况清、就业创业需求清、培训愿望清、社会保障状况清、帮扶措施清”。“春风行动”期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1+2+3精准就业扶贫”活动,即举办1次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开展2次送岗下乡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送岗位不少于3次。

  (二)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一是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各市(州)、县(市、区)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次数不少于2场。二是举办集市招聘会。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镇村集市、流动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将岗位信息送到农村劳动者手中,每个乡镇(街道)举办集市招聘会不少于2场。三是举办跨区域招聘会。由各地组织部分缺工企业到劳动力资源输出地开展跨区域招聘活动,为企业、劳务合作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帮助农村劳动者特别是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活动。一是开展培训“三进”活动。通过社区讲堂、培训直通车等形式,将职业技能培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方便广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开展中短期培训。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组织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三是开展定向、订单式培训。针对企业培训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面向市场需要和劳动者需求开设培训项目和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开展校企合作,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四)开展“返乡创业”活动。一是实施返乡创业行动计划。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70号),各地要贯彻落实降低返乡创业门槛、鼓励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返乡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鼓励积累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二是提供“五个一”创业服务。即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等人员发放一份创业政策宣传材料;为有选择创业项目需求的农民工发放一份创业项目清单;为有创业培训需求的农民工等人员推荐一家创业培训机构;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落实一份创业补贴;指导有创业融资需求的农民工等人员申请一份创业担保贷款。三是搭建返乡创业孵化平台。各市(州)、县(市)要依托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商贸园区等现有功能区,通过盘活闲置厂房、整合零散用地等形式,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搭建平台,对达到省级标准的省里将给予资金补助。

  (五)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转移就业引导宣传。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免费发放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求职指南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品,引导农民工通过正确渠道合理求职择业。二是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登门入户发放,使每一位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农村劳动者都能获得政策信息。三是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同时,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便捷性、易获性的特点,积极运用、主动发挥,让更多的劳动者通过享受政策实现就业创业。

  (六)开展“保障权益”活动。一是开展维权宣传。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免费发放《春风卡》、《劳动维权手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品,让农村劳动者了解务工过程中应享受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动态监控。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通过日常巡视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省内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待遇保障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对发现问题的及时通报警示,对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要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举报投诉。三是搞好跟踪服务。对在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要通过驻外劳务机构,加强与输入地用工企业的联系,指导企业与农村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促进其稳定就业。

  三、实施步骤

  2017年“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1月16日至26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普查。以乡镇为单位,全面了解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以县(市)为单位,全面了解本地准备节后招工重点企业的招聘用人需求,面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有招工意向企业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7年2月3日至3月2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农民外出务工或创业。2月上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将举办2017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组织当地2017年“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声势和影响。

  (三)总结阶段(2017年3月26日至31日)。各地汇总“春风行动”成果,总结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切实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整理好、运用好,为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组织好“春风行动”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促进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合力,切实取得实效。

  (二)创新开展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重点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及时统计总结。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负责本地区统计汇总上报,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单独上报。各市(州)有关部门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1月25日前分别上报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于3月25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4月上旬省里将对全省“春风行动”活动进行总结通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0431-88660672

  省扶贫办联系人:徐东亮

  联系电话:0431-88905913

  省总工会联系人:张立华

  联系电话:0431-85375785

  省妇联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431-81162370

 

 

  附件:1.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社部门)

  2.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扶贫部门)

  3.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4.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扶贫办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doc
附件2: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扶贫部门).doc
附件3: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doc
附件4: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doc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