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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1-30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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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人社厅确定将就业工作作为2018年全省人社系统“一号工程”,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动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以此稳定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全面提升我省就业工作水平。

  实行包保责任制,全面启动“一号工程”。为督导各地2018年就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继续实行就业工作包保责任制。元旦刚过,九位厅级领导分组带队,深入各市(州)和扩权强县试点市督导就业工作和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并集中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就业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号工程”全面启动。

  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围绕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今年拟制定出台9个配套文件,形成“1+9”政策体系。目前,吉林省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操作办法已经出台,切实提高了政策落实效果,发挥了促进就业效应。

  推进就业服务“三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服务标准规范化,制定出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意见,编制服务规范手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高质量就业行政村。推进服务手段信息化,在全省推广应用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就业信息资源数据库,搭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健全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队伍专业化,实施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万人培训计划”,提高就业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开展就业专项活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元旦春节期间,全省联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7类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岗位、培训、政策”即时援助;2月至3月,抓住寒假时机,开展“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集中招聘月活动;春节过后,开展“春风行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高校毕业季期间,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深入高校开展招聘活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厅办公室 吉林省就业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