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吉林省按照国家就业扶贫部署要求,紧盯目标不懈怠,心无旁骛抓落实,凝聚全省就业服务机构力量,形成了全员奋战,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就业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至2017年6月末,全省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8.08万人,达到有转移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总人数的66.28%。采取主要措施:一是统筹制定计划。2016年,制定了《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定了20项就业扶贫具体措施。2017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将就业扶贫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了实施就业扶贫“一二三五”行动举措。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员登记、一村一册、一人一策、县市入库、分级汇总、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将贫困劳动力全部录入就业信息实名制动态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举办了全省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录入实名制动态管理培训班。三是组织开展专题活动。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实现获取就业信息不出村,人岗对接不出镇。建立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29个,安排贫困劳动力2214人。累计举办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下乡活动865场(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5万人次。四是推广技能扶贫模式。推广了“产业+技能+就业”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两种扶贫模式。截至6月末,省工业技师学院等对长岭县分批次定向录取学生640人,各地积极复制、推广两个模式,白城、延边2017年春季招生分别达到近200人。全省共举办中短期技能培训480次,培训贫困劳动力9428人。五是促进劳务输出就业。依托60个省级劳务输出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4115人。在贫困县开展劳务品牌培育活动,打造了双辽月嫂、长岭电子操作工等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8438人。在贫困县培育劳务经纪人1746人。六是促进就地就近转移。积极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组织贫困劳动力从事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全省共有4.71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七是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17-2020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全省扶持贫困县创建13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直接扶持创业392户,带动1745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9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