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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7-28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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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公益性岗位结构,珲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局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超范围开发、超期限在岗、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等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规范基础工作入手。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和实名制信息库,全面掌握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做到岗位数量清、岗位项目清、工作职责清、工作地点清、工作时段清。健全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具体包括用工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录用人员审批表、信息采集表、用人单位录用备案表、用工协议备案名册、无营业执照证明、期限承诺书、年度考核表等。

  二、以制度化管理为载体。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将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在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情况及时处理,并公布处理意见。二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用人单位要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及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放等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备案。三是实行督查制度。按季度对全市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一、三季度为随机抽查,二、四季度为全面检查。四是实行考核制度。制定了《珲春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实施方案》,通过个人述职、单位评价、谈话考核、民主测评、集体研究等程序,对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为不称职人员予以辞退。五是实行追责制度。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岗位,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有效解决问题为目的。珲春市人社局专门成立了公益性岗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理计划,逐一解决问题。针对过量开发岗位问题,通过清理清退、岗位整合等方式,共退出395人。针对用人单位不履职问题,通过下达整改通知单、约谈单位负责人、取消岗位指标等方式,清退身份不符、考核不称职人员,收回非服务窗口岗位。针对环卫系统岗位数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开展了环卫系统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利用5个月时间,在原有570个岗位中,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予以清退。

  (珲春市就业服务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