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如何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手续?
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所属就业服务部门(就业局)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校毕业生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
(3)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进入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孵化基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4)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进入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在场所等有关费用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水电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补贴50%。
具体程序可登陆吉林省公共人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www.jlhr.com.cn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可比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
(3)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资金中支出。
(4)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50%计算,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5.高校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回户籍所在县(市、区)自主创业(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创办企业具有省级以上专利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他优惠政策正常享有。
6.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贷款需要哪些手续?申请贷款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贷款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不需要营业执照的提供其他资格认证)、经营场所、反担保措施等。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贷款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补助。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7.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贷款的额度是多少?贷款的期限是多长?贷款的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1)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其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超过两年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3)反担保可采取实物抵(质)押和第三人保证担保等方式。
8.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办理创业贷款?
(1)由贷款申请人向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2)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联合对贷款申请人、反担保人或抵(质)押物进行调查和现场审核,并出具调查审核意见书。
(4)对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联合审核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反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9.申请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应该如何保管?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将自己的档案免费放在自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或省内任何一家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机构可享受以下服务:
(1)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转相关手续。
(2)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
(3)档案工资的晋升。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5)办理落户手续。
(6)接转党组织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培养发展新党员。
(7)出具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8)代收代缴五险一金。
(9)为暂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
10.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人事政策?
(1)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