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7-16 09:35: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创业担保贷款是国家支持个人创业者、中小微企业自主创业和扩大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今年以来,辽源市坚持把创业担保贷款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抓手,按照“积极稳妥、扩大规模、突出重点、防范风险”的总体思路,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厅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部署,结合辽源市实际,完善工作机制,严抓关键环节,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满足个体创业需求和扶持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的突出成效,形成了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格局,为加快辽源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3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2.7%,扶持创业169人,带动就业640人, 贷款回收率99.59%。

  完善“三个机制”

  一是目标保障机制。成立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工作实施。结合市直、县区实际,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工作推进格局;出台了《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扩大贷款扶持范围,简化贷款程序,明确贷款数额,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

  二是联动协调机制。在做好就业服务部门贷款申请受理、贷前调查、贷款担保、贷款回收等主体业务工作前提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在担保基金、贴息资金方面给予保障,协调金融机构主动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比率。同时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妇联作用,大力扶持妇女、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创业。

  三是工作落实机制。积极扩大与金融机构合作范围,在与原有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基础上,开发了辽源市榆银银行加入业务合作行列,着力拓宽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渠道;创新开展“自行担保、房产抵押”等贷款担保抵押方式,采取“担保公司担保”“存货质押监管”双重模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推动“贴息不担保”特色模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紧扣“三个环节”

  一是政策宣传环节。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组织工作人员进门店、访企业,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活动及招聘会契机,现场免费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与答疑咨询。利用社区宣传栏和印制宣传单分发到各经办银行窗口等方式开展多角度宣传。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是审核放贷环节。严把贷前调查准入关、反担保能力确认关和贷款审核推荐关,严格落实上门核实贷款对象及担保人信用状况制度,真正做到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贷款,没有创业项目不予贷款,以他人名义不予贷款。通过严格把控,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三是贷款回收环节。积极开展就业服务部门与贷款对象“结对子”、“一对一”帮扶活动,帮助贷款实体掌握市场发展前景,克服经营运作中困难,尽快形成还贷能力。对即将到期的贷款对象,通过电话及微信等联络方式提前进行告知,提醒和督促贷款对象及时还清款项,实现创业担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

  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与创业培训结合。紧紧围绕以创业促就业目标,将创业培训与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各种类创业培训,对经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资质的申请创业贷款对象,实施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并强化创业培训的后续跟踪服务。通过二者紧密结合,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呈现最大效益的同时,极大提高了创业者创业成功率。

  二是与项目推荐结合。积极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推荐”服务模式,结合辽源创新转型发展的资源优势,搜集创业项目库可行性创业项目,结合定期开展的创业项目推荐活动,精筛细选商业模式好、利润空间大、经营风险小的经营项目,积极向贷款对象推荐,主动服务助贷款对象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创业经营发展方向。

  三是与基层平台建设结合。充分发挥基层保障平台作用效能,把基层平台建设职能与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基层平台对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协助申请、发放、回收的积极作用,切实为下岗职工及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各项便利服务。(辽源市就业服务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