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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5-04-30 08:48:00
  • 来源:
  • 作者: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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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吉林省人社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化学、医药、林业、水利、通信、电子、电气、电力、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答辩人员范围为: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化学、医药、林业、水利、通信、电子、电气、电力、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12时前报到。(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力旺广场对面繁荣路门进入,右侧答辩楼)。
  鉴于答辩地点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的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需要PPT)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四、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于5月9日17时前完成缴费,在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10日晚22时前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聘)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其所在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因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5年5月10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5月10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