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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10-20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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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各省直技工院校,各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促进康养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培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决定2022年开展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开展康养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中心以及具有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见《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考标准》(附件1)。

  三、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于11月1日前,将《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及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

  联系人:省人社厅职建处 李琳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附件:

  1.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考标准

  2.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20日

  

1.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考标准.doc
2.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doc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