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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7-14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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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人社函〔2020〕12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技工院校、有关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1号)要求,决定开展推荐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优先推荐从事重点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机装备;生活照料服务等)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1.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师资、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带徒传技、技能传承、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

  (五)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推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单位。对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为8年以上;对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至4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各地、各单位可分别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人各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2名。

  三、有关要求

  (一)省直技工院校、有关企业直接报省厅参加评选推荐工作,各地推荐人选应从省属以下企业中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在推荐范畴。此前已经获得相应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工作,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奖项。对各地、省直有关企业推荐的人选,省厅将按照专家评议,社会公示等流程后向国家推荐。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20〕1号)申报(见附件1)。

  (三)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紧部署,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相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按照人社部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填写本地(单位)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见附件2),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省厅。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联系(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06室,邮政编码:130022。

  附件:1. 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2.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docx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