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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4-22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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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联〔2020〕1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省直国有企业、省直技工院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了深入落实“三个五”发展战略、加快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推进“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2020年继续建设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项目条件及实施期限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要符合《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同一企业已获得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工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培训基地项目应选择省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公共实训基地。2020年的培训基地项目从2020年10月开始实施,为期2年。

  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应选择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方式。中省直国有企业、省直技工院校直接向省人社厅报送;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

  (二)评审程序。

  1.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条件,组织专家对本地或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向省人社厅择优推荐。

  2.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初步确定拟入选项目名单。

  3.公示。省人社厅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填报绩效。审议通过的项目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1-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1-3)。请各项目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待评审结果确定后予以报送。

  5. 备案。按程序将评审结果报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备案。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需提交联合行文的推荐报告一份,省属技工院校、中省直国有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一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和公示情况(专家评审意见书和公示截图要作为附件附后),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汇总表。各推荐单位填报《2020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加盖相应公章。汇总表应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三)申报材料册。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册一份(须标注目录),由推荐单位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加盖骑缝章确认。材料册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报告。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简介、计划目标等。

  2.项目申报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

  3.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说明。①《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②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19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实施工作,及时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专家按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项目研究论证、评审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二)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申报材料要装订简单简洁,每份材料用本单位档案袋装封,并在档案袋封面附纸注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联系人及电话。请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刻盘于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8-9日,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本通知申报材料的相关表格请到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或“业务目录—职业能力建设”下载。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李 琳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06室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 王璐璐 联系电话:0431—88771658

  附件:1.2020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5.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2020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5.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