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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4-07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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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函〔2020〕7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社局,各省直技工院校:

  为了切实落实《2020年吉林省人社领域扶贫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吉林省招生技工院校目录》(见附件1)进行公布,并就全省深入推进技工院校开展免费技工教育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州)要指导所属县(市)和技工院校做好技能扶贫工作,面向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开展免费技工教育。各技工院校要建立健全技能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专人专职负责扶贫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调查宣传。各地要主动与同级扶贫办沟通对接,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15-30岁)底数,并逐人进行就读技工院校意愿调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资助政策(见附件2)宣传。

  三、建立健全台账

  (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意愿台账。各地要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对《2020年吉林省招生技工院校目录》推荐的学校和专业,进行充分了解、自愿选择,并认真填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意愿台账》。

  (二)建立就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情况台账。各地要组织所属技工院校,对已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及就业等情况,并建立台账。要建立完备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学费、助学金档案,由校长和扶贫专员逐一核对并签字确认。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鉴定及就业情况全部据实上传到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系统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扶贫工作,统筹谋划,积极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摸清底数。

  (二)各市(州)要按照要求填报本地区(含所属县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意愿台账》,组织所属学校填写《就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情况台账》,与免学费、助学金档案复印件一并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省直学校将本学校《已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情况台账》及免学费、助学金档案复印件直接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地、各学校于4月30日前完成台账、档案的上报以及贫困毕业生就业及职业鉴定情况的上传工作。

  附件:1. 2020年吉林省招生技工院校目录

        2.技工院校资助政策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3日

 

附件1.2020年吉林省招生技工院校目录.xls
附件2.技工院校资助政策.doc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