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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6-21 1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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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办字〔2018〕4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企业:

  现将《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振兴吉林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振兴吉林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6号)等激励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加快调整技能人才年龄结构,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的吸引力,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省人社厅决定开展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振兴吉林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积极开展技术工人培养激励等措施,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以加快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人才引领支撑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为根本任务。

  (二)目标任务。针对我省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规模差异及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因地(企)制宜,着重解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供需矛盾、人才断档”等突出问题,引导企业、行业通过“行动计划”实现人才的代际传承,鼓励青年技术工人立足岗位成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水平,富有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

  二、评选原则和范围

  坚持公开公正、突出技能,注重职业道德,注重工作业绩,注重一线岗位,注重群众公认,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考虑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职业(工种)特点、培养规律和我省行业分布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行业中技术技能较高的一线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教学一线专业课岗位中选拔“青年技术能手”。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

  (一)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青年技术工人中处于领先地位;

  3.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4.技术转化: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5.技艺传承: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传、帮、带”培养技能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改革创新: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发挥一定作用的;

  7.技术技能: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各评选授权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上述宏观条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细则款项。

  (二)评选程序

  企业推荐—单位初审—专家评审—单位公示—单位推报—省人社厅审定、命名—单位组织兑现职业资格、技能提升补贴—单位答疑等程序完成。

  1.申请授权。各地、企业按照本通知精神,自愿参加评选活动。省人社厅根据各地、企业实际情况予以授权。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省厅授权的市(州)、行业、企业负责。省属技工院校在属地参加评选。《XXX单位关于参加评选“青年技术能手”的请示》(见附件2)和《XXX单位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实施方案》请于7月25日前传真、邮件等方式报送吉林省“青年技术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步骤。授权的市(州)所属企业向本地人社部门报送。授权的中、省直企业直接组织材料收集整理。经各授权单位初审,将《XXX单位参评“青年技术能手”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于7月25日前报吉林省“青年技术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家评审。按照评审需求,组建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由“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由省厅、市(州)人社部门、授权企业三个方面组成,依照评审程序、时间安排等有序开展。评审采取综合评审、以赛代评、以评代考等方式实施,合格人员成绩评定分为理论和实操两个方面,合计分数在60—100分之间。

  4.命名。对经授权单位推报并经省厅审定、公示无异议的“青年技术能手”,由省人社厅予以命名。

  5.职业资格证书。授权单位组织评选合格人员填报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表格,行业、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配合授权单位完成合格人员信息录入、材料收集、缴费、证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各地人社部门负责晋升的职业资格,评选合格人员仅交纳鉴定费中评审费部分,具体标准为:初级工25元;中级工45元;高级工65元;技师85元;高级技师105元。行业鉴定机构可参照此收费标准执行,也可按照行业收费标准执行。

  6.后续工作。授权单位组织兑现职业资格、技能提升补贴,并做好后续答疑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和工作步骤

  (一)申报资料。①企业(基层企业、分子公司、县区等)向授权单位(各地人社部门、企业)推荐函1份;②《“青年技术能手”申报表》1份(附件4);③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须单位确认真实有效)。

  (二)工作步骤。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筹备阶段(6月)。制定下发《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振兴吉林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各授权单位开展工作。

  2.评选阶段(7月至9月)。各授权单位开展评选、推报工作。省人社厅全程指导。

  3.命名阶段(10月至11月)。印发首届“青年技术能手”入选情况的通报。

  五、名额分配和激励政策

  (一)名额分配。各市(州)、企业接到此通知后,迅速开展动员部署,摸清底数,按一定配比向省人社厅申请2018年评选名额。省人社厅适时发布授权单位评选名额。

  (二)激励政策。“颁发证书、晋升职业资格、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三项激励政策。即:一是人社部门颁发“青年技术能手”证书。二是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无职业资格的晋升初级工,初级工晋升中级工,以此逐级类推。已是高级技师的不晋升)。各部门、企业、行业按照人社部规定的目录清单和权限分别实施。三是符合《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67号)文件要求的,享受对应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不能享受。

  六、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吉林省“青年技术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吉林省“青年技术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职建处,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公开公平,平等择优,把本地、本行业、本单位(企业)有代表性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选进来。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推荐、评选工作,严格考核,严肃评审,严格把关,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推荐材料真实可靠,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技术工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要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在生产车间、职工食堂、单位宿舍等地公示,对推荐人有异议的,推荐单位要认真调查,授权开展活动的单位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向参评人员清晰解释2项内容: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技能人才目录,受条件、政策限制无法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的不晋升;截止目前,国家没有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故不能发放相应证书,也不能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五)本通知、申报材料的相关表格请到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或“业务目录—职业能力建设”下载。

  传真电话:0431-88690626 邮箱:215658490@qq.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08室

  附件:1.吉林省“青年技术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XXX单位关于参加评选“青年技术能手”的请示

       3.XXX单位参评“青年技术能手”人员汇总表

       4.“青年技术能手”申报表

附件1:吉林省“青年技术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附件2:XXX单位关于参加评选“青年技术能手”的请示.docx
附件3:XXX单位参评“青年技术能手”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4:“青年技术能手”申报表.docx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