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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3-23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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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联字〔2018〕2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技工院校:

  为弘扬手工技艺,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艺高超劳动者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的重要作用,实现绝技绝活薪火相传,激发匠人创业带就业,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拟评选产生10个省级“师徒工作间”(以下简称“工作间”),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企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2.能够为工作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工作场地、设备和设施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能够带动就业、创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企业管理规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师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师傅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突出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

  2.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自愿将技能传承,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间日常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区域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同行业公认。

  5.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或关键性技术问题。

  二、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推荐范围、名额。推荐范围为各类企业及技工院校。各市(州)可推荐3个工作间,各省属技工院校可推荐1个工作间。

  (二)项目申报。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联合行文择优申报;中省直有关企业在属地市(州)申报;省属技工院校直接报送省人社厅。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项目报告。①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省属技工院校推荐报告。②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师傅简介、项目单位简介、计划目标等。

  2.项目申报表。工作间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工作间所依托的企业(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间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4.师傅的情况。身份证、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荣誉证书及能证明师傅在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5.专家评审意见书。

  (三)项目评审。各市(州)按照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排序报省厅。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邀请厅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局人员全程监督,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三、支持政策

  对经批准建设的工作间给予每个5万元资金支持。并按照《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管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省属技工院校要按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二)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材料装订简单简洁,每份材料用本单位档案袋装封。为方便各单位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材料统一收集时间为:4月2日——3日共2天。

  (三)本通知申报材料的相关表格请到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栏或“业务目录—职业能力建设”栏下载。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张 宇 联系电话:0431-88690626(传真)

  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606室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 邵志强 联系电话:0431—88550669

  附件:吉林省师徒工作间申报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吉林省师徒工作间申报表.docx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