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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4-05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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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爱岗敬业、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厅拟开展“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6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尚绪更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606

邮政编码:130022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329


 

2017年“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爱岗敬业、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拟开展“吉林技能名师”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注重工作业绩,注重倾斜一线,注重群众公认,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同时兼顾区域与学校均衡,择优选先。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拟评选“吉林技能名师”20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全省不超过5名。各市(州)、各省直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每校23名推荐,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名、一线教师12名。没有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不推荐。

(二)奖励办法对于“吉林技能名师”获得者,省人社厅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2000元,并可破格申报认定技工院校教师系列相应级别职称。

三、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敬业爱生,在培育技能人才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或省级、市级人社部门表彰。

2)坚守教学一线,确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连续5年位于全校教师前5名,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如优质课、精品课、专业骨干教师、教学带头人等。

3)专业技能水平较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国家级前20名。

4)中华、省级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省级技术能手,享受国家或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较强。在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过教材。

6)教学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了解技工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趋势,近五年有企业实践经历,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并取得明显效益。根据实际,科学选用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特有的教学风格,能熟练运用一体化教学。

7)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熟悉技工教育工作,有不少于5年的技工教育一线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讲授过不少于2门的专业课程,所在学校招生办学情况较好,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16条为一线教师条件,其中123条为必备条件,第456条具备一条即可。第7条为行政管理人员条件。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步骤。省直院校可直接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市(州)、县(市)所属技工院校向市州级人社部门申报,经市(州)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2.申报资料。市州人社局、省直院校推荐函1份,并附《“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证明材料册各1份。证明材料册应附500字个人简要事迹材料, 5分钟以内MP4格式的个人事迹视频光碟,候选人工作年限、所在院校注册学生数以及职业资格等级、主要荣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

3.评审命名。实行省、市(州)两级评选制。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省直院校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对经省级评选并公示无异议的“吉林技能名师”由省厅予以命名并奖励。

四、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34月)。制定下发《“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工作。

(二)评选推荐阶段(4月至8月)。各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省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命名表彰阶段(89月)。制定下发关于“吉林技能名师”入选情况的通报,命名20名“吉林技能名师”。拟于教师节前夕,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命名奖励。

五、组织机构

为做好“吉林技能名师”的评选工作,省厅成立“吉林技能名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各省直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各院校要舍得投入,制作高质量的候选人视频短片,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要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

 

附件:1.“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吉林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吉林技能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曹宇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姬国海  省人社厅副厅长

  员:何树峰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雷云峰  省人社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白世龙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

        张福新  省人社厅审计监督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何树峰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员:于晓帆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

尚绪更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主任科员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主任科员


 

附件2.docx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