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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2020-06-22 09:4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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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人社函〔2020〕10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部门),驻省中直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关心高层次人才的身体健康是人才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体检服务工作,按照国家人社部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组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健康体检:

  (一)经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授予获得各类称号的高层次人才;

  (二)经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各厅局批准授予称号和表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三)在抗疫、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一线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二、体检医院及时间

  (一)体检医院。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人才体检需求和经费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

  (二)报名时间。文件下发之日即可报名参检,2020年12月31截止。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体检项目可由体检单位与体检医院协商定制,综合考虑参检人员岗位、年龄、性别等因素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筛查。体检费用原则上应由单位承担,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称号的人员体检标准原则在2000元~2500元之间;其他人员体检标准原则在1000元~2000元之间。

  四、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落实,对体检人员身份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与体检医院联系办理体检工作;

  (二)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对体检单位高层次人才健康状况进行整体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参检单位指定专人连同体检人员名单(含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备案(详见附件2);

  (三)体检医院和参检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参检时间,避免人员聚集,确保高层次人才体检安全。

  备案单位:吉林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988号(博士后公寓)1507室

  联系人:李岩松、张宏浩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9863655、13578762871

  电子邮箱:cbszhh@126.com   

  

  

  附件:2020年度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备案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度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备案表.docx
  (责任编辑: 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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