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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
咨询
已办结
2019-11-19
吉林省是否有关于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的相关文件?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有哪些?卫生监督所是否在其范围内,如是在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内应属于第几类什么标准?谢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
您好!您的问题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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