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服务期未缴纳社保工龄认定问题 咨询 已办结
2019-05-30
您好!我是吉林省2009年第一批特岗教师,2012年转正。后又于2018年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入双辽市税务局,岗位变换后涉及到工龄认定问题,由于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教育部门没有缴纳社保,没有代扣代缴明细,所以税务部门没法认定服务期三年的工龄。我们报考时,岗位设置上属于基层服务类四项人员,其他的如三支一扶、村官等服务期间没有缴纳社保,但都有相关部门的解释,服务期间即使没有缴纳社保,但工龄也认定,而我们特岗却没有相关说法!社保准备期业务已经开始,而我省离开教育部门通过招考进去税务部门也有百人,工龄却迟迟没有说法,工资没法核算,文件中规定应缴社保但单位未缴,责任与本人无关,但缺伤害职工切身利益,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什么时候能出台相关的解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