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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
咨询
已办结
2018-10-30
请您回复: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吉林省劳动厅下发的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的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企业工作后,凡在部队荣获二等功以上、提前晋级奖励或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其工资在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工资基础上,高定一级工资。请问所说的二等功以上包括二等功不?如果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荣获的战时三等功是否可以享受此工资高定一级的待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
您好!您的问题长春市人社局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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