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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吉卫联发【2016】20号)规定及说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相关文件由吉林省政府和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员会发布,您可以登录吉林省政府和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员会网站查询,如有疑问请与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员会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