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由于您的叙述不明确不清楚您的档案现在在哪里无法为您准确答复,如果您的档案在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为您提供以下说明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请与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确认,电话:0431-85611188。
流动人员档案转往外省、市的,档案转递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转档人员携带身份证提供有人事权限部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人才机构)的调档函原件。
(二)若是代理人办理转档,须提供本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手写的授权委托书。
(三)若是单位存档,还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单位同意转出的介绍信。
(四)按调档函的要求,档案密封后通过机要专递或自带。
注意事项
1.户口属于我中心集体户口的,调档后户口三个月内迁出我中心。
2.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我中心的须在档案转出的同时将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3.研究生考研一般先调档案,待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再迁移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
4.档案要求由我中心通过机要局转移的每周转递一次。
如果您的档案在其他部门,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与该部门取得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