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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咨询
咨询
已办结
2017-05-19
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内容,由于劳动法中没有标注哪些条款是第二款,请问具体指哪些内容。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
您好!您的问题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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