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人才人事激励政策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人员既包括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也包括非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人员。除在上述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的人员,还包括在院感防控、宣传报道、心理疏导、在校学生管理、核酸检测(验)、药品生产研发、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员。由各市(州)、县(市)组织相关防控工作的主管部门(单位)择优推荐,报同级人社部门汇总后报省人社厅(专技处);省直单位由省直相关部门择优推荐,报省人社厅(专技处);志愿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志愿服务社区择优推荐,报各市(州)、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社厅(专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