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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产假需要查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查询网址:http://hrss.jl.gov.cn/flfg/gjflfg/201608/t20160824_2401760.html。吉林省内婚假、产假、陪护假相关规定建议您查阅《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但此文件非我厅发文,详细情况请向发文机构咨询。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关于工伤的停工留薪期的具体长短,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依据工伤的部位和程度、治疗需要及个体差异,参照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各省一般都制定了各自的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地方文件,可以对照执行。关于病假,如果为企业,请查阅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