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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吉林省内婚假、产假、陪护假相关规定建议您查阅《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但此文件非我厅发文,详细情况请向发文机构咨询。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病假工资请参阅《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九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查询网址:http://hrss.jl.gov.cn/gg/201812/t20181228_5451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