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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申请 咨询 已办结
2021-06-02

本人户籍长春市,从1993年至2010年缴纳的“吉林省社保”,从事“特殊工种”工作10年,2010年后,在外省外单位工作,社保关系没有转移,现在想申请“特殊工种”在长春退休。

1、如何将外省的社保转到省社保,

2、将所有的社保转到吉林省社保统一账户后,需要向那个部门提出“特殊工种”退休,所需资料有哪些。望解答。

非常感谢

您好:

您好!(一)详细的转移问题请您联系两地经办社保局详细咨询。(二)对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改制为民营企业后继续从事原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定期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其从事原特殊工种的年限可以累加,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且达到规定年限,现在民营企业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办理提前退休。如仍有疑问可联系当地人社局。

2021-06-03 14: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