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省人社厅制定了《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15个工作日。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人社厅。
联系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邮寄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1303室
电话:0431-88690751 8869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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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