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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09-23 11:09:00
  • 来源:
  • 作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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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统一处罚标准,维护劳动者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省人社厅修订了《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15个工作日。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人社厅。
  电话:0431-88690906
  邮箱:jlsrstfgzj@163.com

  附件: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3日     

 
 
1.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doc
2.附件.xlsx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