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统一处罚标准,维护劳动者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省人社厅修订了《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15个工作日。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人社厅。
电话:0431-88690906
邮箱:jlsrstfgzj@163.com
附件: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3日
初审: 郭慧中
复审:刘景波
终审:李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