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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5-23 1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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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地、各有关单位全面执行有毒有害类岗位津贴,切实维护特殊岗位职工权益,近日,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立福带领厅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政策研究室、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在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召开了全省有毒有害类岗位津贴执行情况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掌握了各市州、部分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有毒有害类岗位津贴执行情况、有毒有害类岗位津贴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研究讨论了《吉林省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和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会上,张立福副厅长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有毒有害类岗位津贴的决策部署。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关心关爱有毒有害类行业、有毒有害类岗位,确保有毒有害类岗位津贴应设尽设、应统尽统、应发尽发、应享尽享。
  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于5月底前,启动本地、本单位有毒有害类岗位核定工作并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省人社厅将在7月底,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有毒有害类岗位进行汇总备案,对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8月份,省人社厅将深入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